有一种感情叫做暧昧...转

现在是离爱情很远,离暧昧很近的社会。男人和女人在爱与不爱之间还有一条路可走,甚至可以走很久,那就是暧昧。

女人和男人相识是极其为不经意的,或许是街边,或许是酒吧,或许是咖啡馆,或许是网络。谁也没打算真的和对方有什么,只是因为一次相识让他们感到愉快,便成为了朋友。可能是一生的,也可能是一段的。不管时间长短,他们获得了从别人处无法获得的安慰和愉悦。

女人会因为对方的暧昧而容易陷入幻想之中。猜想着:他的容貌,他的身材,他的学识,他的品位,他的幽默感,他的甜言蜜语。甚至会一闪而过地想着要嫁给这样一个男人,如果他学没结婚的话。男人则会感激她的温柔,感激她的耐心,感激她的聆听,感激她的笑声,感激她的不厌其烦。

但暧昧始终不是爱情。两个人再如何地好也不要改变既定的和谐,也别幻想着角色的转换,否则只有痛苦和失望。如果未曾谋面的话就更不该冒这个险了。就把它当作一种友谊,好好的放在保温箱里,给它起个动人的名字叫暧昧。暧昧有一种神秘感——对爱情~对对方。其实暧昧状态是最好,可以为之喜也会为之忧,没有捅破那层纸,谁都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。一但爱情说出了口,所有的激情就变成了嚼蜡。

暧昧是点到为止,过了界的暧昧就演变成爱情或者偷情了。点到为止的标志就是最多只是眉目传情,短信传情,最多也就一个拥抱而已。谈情说爱,扯下那层纱说我爱你是使不得的。比友情多一点。比爱情心跳慢一步,可你在眼波转中分明感受得到自己的心在加速。

暧昧是一种心情,是平谈枯燥生活的点缀,是传说中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。若是要死要活,热烈奔放,干柴烈火,一拍即合,那也不是暧昧。那架势分明是要蜡炬成灰泪始干,与暧昧这种抽刀断水水更流的境界相去甚远。

暧昧需要一个好对手。他或者她既不至于魅力四射到主你无法自持,也不会平谈无奇寡而无味,让你提不起精神。太有魅力的异性,我们难免奋不顾身地爱上,彻底丧失理性。太没魅力的异性,我们确实也看不上眼,虽然我们本身可能并不出色。记得以前有人评价,说梁朝伟和张曼玉的最高境界,就是暧昧。暧昧也要默契,比爱情还难得的。

喜欢暧昧这个词,欣赏暧昧的关系。但必须遵守游戏规则,坚持到底就变成错误,抽身而退就是遗憾。其实暧昧有时候就是一种感觉,一瞬间快乐的感觉。暧昧其实也是一种温存,如同午夜那杯淡淡的咖啡,味香而又浓,要慢慢品尝,享受心灵的宁静。一旦把那种关系说破,或许意味着另一种失去,还不如让这份难得的温存直到长长久久,将暧昧进行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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