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激情裸聊让儿子参与真是禽兽不如

(2011年12月30日 02:11 来源:北京晨报)母亲迷上裸聊,还故意让七岁的儿子在场并参与。房山法院判决这个荒唐的裸聊母亲赔偿儿子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。

  小梅是北京市房山区人,上学时学习成绩不够理想。初中毕业后不久,年仅16岁的小梅就开始和一名大自己9岁的男子谈起了恋爱。相处两年后,二人还未婚生育了一个儿子,取名叫小方。小方的到来给小梅二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,虽然经济上不是非常富裕,但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其乐融融。在儿子小方四岁时,同居了六年的二人领取了结婚证。

  然而,婚后生活并没能永久地延续两人的激情,日子很快归于平淡。年龄尚小的小梅渐渐不满足于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,总想寻找新的刺激。2010年,小梅迷上了网络聊天,从网上认识了新朋友的同时,享受着新朋友带来的各种刺激,其中一名叫做小刘的男网友,比小梅大两岁,俩人在网络上聊得十分投机,甚至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

  渐渐地,小梅和小刘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网聊,而是改成更为大胆刺激的裸聊,甚至还从网络发展到现实生活中的接触。

 

  2010年的一天,小梅又一次在网上与小刘视频裸聊。当时小梅七岁的儿子正在家写作业,身为母亲的小梅不但不避讳,还故意让儿子来到裸聊房间参与这场激情裸聊。

小梅的丈夫一次无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为,对此感到十分的羞耻和愤怒。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,他代替孩子一纸诉状将小梅和小刘告上了房山法院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二人的裸聊行为对小方的人格尊严权构成了严重损害,判决二人给付小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小梅和小刘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金,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。(记者何欣)

 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看了这篇报道,小梅愚昧无知无耻下流的行径真是让人大开眼界、hlod不住了,一股郁闷愤怒悲催无奈的情绪顿时填满胸膛。

孩子是一张白纸,你给它涂抹什么颜色它就着什么颜色。父母是孩子最早接触的人,其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是孩子模仿的对象,因此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。父母素质的高低、形象的美丑也会对孩子的成长留下很深的印象和影响,甚至决定着孩子今后的人生走向、做人的成败。我们常说“虎毒不食子”,可文中的小梅为了自己的刺激,居然忘记了父母的责任,故意让儿子来到裸聊房间参与这场激情裸聊,把儿子当成自己寻欢取乐的工具,不仅有损自己的人格和形象,亵渎了母爱的无私和伟大,而且有违人伦道德,触犯法律,更玷污了孩子纯洁的心灵,毒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,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无尽的危害,真是缺乏良知,禽兽不如,枉为人母。正应了时下流行的两句话:“无知者无畏”、“天使不敢走的路,傻子一步就能跨过。”不能不令人痛心疾首、洞彻肺腑地认识到:愚昧无知、空虚无聊比贫穷更可怕,比才狼虎豹更凶猛。

由是想到,大力发展文化教育,提高国民素质,构建国民精神信仰,塑造国民道德,增强国民法律意识,净化网络环境,清除黄毒危害……是多么地迫切和重要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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